My New Toy!
隨著 iPad 正式面世,對 Apple 忠心耿耿有八年的我不排除會買。一直很想要部好 handy 讓我出 trip 可繼續上網和寫 blog 的 laptop, 無耐又不喜歡 Mac Air,因此 iPad 的出現也是 right timing!但是我剛剛在上個月買,前個禮拜才拿回家的新玩具:27 吋 iMac 摸都還未摸熟又話買新機確是很離譜呢!
我是經過再三考慮才買這個新玩具的。我從來沒想過會再寫文章,出名「人出豉油我買雞」的我知到會成為專業blogger 後就打算買。但27 吋 mon 真的是太大了,我怕對眼睛不好!Come on, 成部電視那麼大,還要近距離日日放在面前對六七個鐘頭,眼都盲,好傷嘛!但也沒法子,我部 Macbook 用了三年多已很 out,速度完全趕不上,有時候誇張到我要花一整日才可寫完一篇 blog 呢!再加上經常令我頸梗膊痛,算吧,27 吋就 27 吋!
這個新玩具有四個 core,速度真的像快 40 倍!顏色靚過去買 HD 電視時不停放那些五顏六色九唔搭八的 demo 片。
整體來說,兩個字:靚絕!Design 靚、顏色靚、畫面靚、聲靚、keyboard 靚 、個 mouse 靚。但是用了近四天才適應那個 keyboard,不知為甚麼右手的位置頭幾天怎放也放錯位!我猜,什麼都會有個適應期吧,包括感情。
很多次在欲斷難斷的關係入面糾纏時,給自己最大的借口又何嘗不是:「我唔想又從頭花好多時間去適應一個全新既人,一段全新既關係!」於是,繼續浪費時間。
科技,是我徹底投降的東西。愛揭報紙的我如今只看網上的蘋果日報;愛親身去銀行打簿入數的我現在都用 e-banking。當然,慣用原稿字的我並沒想過要一天對著部電腦來「寫」稿寫 blog!寫我本書初時,我還走了去買原稿紙,結果都封塵了!而今天,跟我 Mom & Dad 傾長途電話時,今年 70 歲的媽咪說她想買部電腦學上網跟我們連系,或者可送她一部 ipad 吧!
我第一部 13“ iBook 是某年獨自在上海打滾時,當時的男友 Mr.Big 親手帶過來一份surprise gift 來的。自此,盡管人事已非,但 Mac 機在八年來一直長伴左右 - 這已是第六部。曾同一時間最多擁有四部,這算非常 loyal 還是花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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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 Mac History:
普遍評價唔討好喎, 睇定d先喇!!
當我知到無鏡頭後,興趣大大大大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