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不是判官
讓我想起了當年王菲執意要跟謝霆鋒一起,
王菲的好友那英因為反對這段戀情而不惜跟王菲反面”進諫“。
其實,於我看來,
這不存在是友誼還是愛情那個重要的問題,也是是關不關心的事…..
而是關於尊重。
在任何一種的關係和感情上,什或任何一件事上,從來就是沒有絕對的對和錯,
尤其是愛情,是兩個人之間的感受,
外人即使是好友,誰有資格去評論?
即使你覺得別人的選擇再差,
對方也有選擇的權利,
要是將來發生什麼事,別人已經是成年人了,
就由他們自行去承擔吧!
不要因一時的關切而剝削了別人學習/成長的機會吧。
人總要一試的,也總要試過才甘心,
夾唔夾,好不好,都應該由當時人判斷。
強求要別人為了友誼而犧牲自己的選擇,
你能承受她心裡一直的不甘?錯過了最愛的遺憾嗎?
你能肯定你的意見100﹪ 對嗎?
別人的人生,即使我們再關心再緊張,也不應參與太多。
如果是珍重你的好友/任何一種關係,
要學懂放心,學懂尊重。
只需要讓他們知道,
無論發生任何事,你都會在,你都會一起陪伴就夠了。
當然若果你見到很不妥的地方,適當的小提醒的是需要的,
但也請把決定權交還對方!
看, 王菲最終不也是再次跟謝霆鋒走在一起嗎?
我們都不會知道最後….
但他們的事,他們開心,幸福過就是了。
關於別人的家事,別人的愛情,
作為朋友的, 保持一點距離, 讓他們知道有你好好守護就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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