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上懶佬
此佬不同彼佬!說的是Loafers(懶佬鞋) 的「佬」,絕非不事生產懶惰麻甩佬。
由十多年前開始,腦袋已被Princess Diana(已故戴安娜王妃)和鄭裕玲 programmed 了 LOAFERS = JP TOD’S 這條方程式。無數次在雜誌上都見她們在smart casual打扮時,腳上總會穿上一雙鞋踭上有一粒粒膠粒的平底懶佬鞋(後來才知道是叫做Gommino,每對有133粒「豆豆」),simple得很型,愛它低調的奢侈。
其實,我多年來一直都沒有把這條佬忘記。尤其是那年跟章小蕙和同行的陳曜旻走過米蘭Via della Spiga上(而陳先生當時正正就是穿著雙Tod’s)。可是十幾年前哪裡有太多錢可以花?有錢時都會用來買高跟鞋又或者是一些方死人唔知/方死人睇唔到個logo的東西上(姊妹們,不要告訴我你沒有經過這階段),因此一直沒有擁有。近幾年,我開始對穿了多年的3吋高4吋高斗零踭熱情減退,移情別戀去平底鞋甚至我以前不買的sneakers。但我無數次懷疑Tod’s香港區merchandiser 的八字跟我一定很夾不來,我足足找了起碼3年都一直未能找到心水款式!其實我的要求並不多,我只是想要對很classic 顏色 neutral 的Gommino。今季有對麂皮款式跟我要的相當接近,無奈又只得對螢光紫...
上星期在台北一連五日做了個挺辛苦的訓練,入閘前很「不經意」路過機場Duty Free 的 Tod’s又很「不小心」被一對深藍色的Gommino懶佬攪到我神暈顛倒。看看手錶,「OK! I have 10 minutes!」我跟自己說。這家店入了深藍色+紫帶和深啡色+紅帶一式兩款,不過後者沒有我的size。店員見我有點失落就不知從倉庫那個秘密黑洞變出一對沒有display出來,炭灰色壓紋金屬扣的Gommino懶佬給我,還告訴我他們的標價比外面便宜20%!在沒有和不需要有任何防禦下,它成功向我偷襲,我甘願被它俘虜。
我只愛懶佬鞋,不愛懶惰的佬。我看不起不事生產的懶男人,我愛不起沒安全感的生活。男人,抱歉是我跟你由出生那天都已活在一個「男人要負責努力賺錢」的不公平對話裡。雖然你勤力並不保證什麼,但你懶惰就肯定注定失敗。
男人,你可知道每次偷望正在勤力專心工作的你時,總叫我有種莫名奇妙的心動?你雙眼是極迷人和極有神的。
男人,你又可知道,你在很忙的agenda裡帶我悄悄地去偷懶幾個小時,minds off ﹠phones off 就已很sweet?
其實,我怕如果只跟你有感情而沒激情,然後有天我遇上不經意的偷襲,那麼...
能深受名人愛戴,除了舒服(真的很舒服)外也因每對Tod’s在製成後還要經過嚴格的手工檢驗,哪怕存在有最微小的瑕疵都好也會被銷毀,因此是名乎其實的pefect。難怪Princess Diana, Katie Holmes, Gwyneth Paltrow, Jessica Alba, Blake Lively, Sharon Stone, Michael Douglas, Harrison Ford, Tom Hanks,Hilary Clinton, 摩納哥公主卡洛琳等名人都是Tod’s的擁躉,而章子怡回港就在PP用40分鐘掃了12對! Gommino鞋底的豆豆設計是掌陀人Diego Della Valle於70年代和法拉利汽車總裁商討想設計一款極為輕軟兼有防滑作用的Driving Shoes(開車鞋)而產生的。第一雙Gommino 鹿皮豆豆鞋在1986年面世,至今已23年。
Tod’s創作總監,華裔設計師Derek Lam於2007年的訪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