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偷情請偷得認真一點》- 陳詠燊
《偷情請偷得認真一點》- 陳詠燊
不是想抽水(當然未來兩星期寫任何關於偷情的東西,或多或少都會被認為抽水吧),而是真的有感而發。想説的,是偷情時的基本原則。
兩個人發展成偷情,即是雙方中至少其中一方,是本身有著一個元配情人的吧,否則,又何需用到「偷」字?然而對於偷情來説,最重要的,就是要貫徹這個「偷」字。小偷與搶匪有何分別?就是小偷的宗旨是神不知鬼不覺,而搶匪,就是明目張膽地去搶。除非你本身打算效法以前的皇帝(或某些富商),公開地擁有後宮三千,否則你都應是選擇去「偷」吧。
你決定得去偷,就是不想被別人,尤其是本身的一個知道,所以偷情最基本的原則,是要用盡方法,去確保你是在進行著「偷」這個行為,即是──盡己所能,讓你與偷情對像的關係,一百巴仙不讓本身的一個知道,而保密最基本的方法,當然就是──根本就不讓事情有機會給第三個人知道。
每一次名人東窗事發原因是甚麼?被人偷影到與偷情對像在街頭、外國街頭、明明有第三者在場的「密室」有著親密的舉動。明明你就打算偷,明明你又知道自己是名人,竟然還會在第三方面前做出這樣的舉動,除了因為掉以輕心之外,也都等如本質上,你暗暗相信這個世界所有人都有責任去替你守這個不道德的秘密,哲學一點説,就是你認為所有陌生人都會善良地對待你的不善良。
偷情中的對錯,説到底都應該只是屬於雙方與及他們的伴侶四個人之間的事,最後決定去偷拍你,把事情公開的人當然不道德;但你決定在陌生人面前照樣流露出你與偷情對像之間的關係,你就是不夠重視「偷」,以至被背叛的另一半在其他人面前的顏面。
你説你不是名人,所以就不怕?請不要開心得太早,你也有用facebook吧?難道你從未試add一個新朋友時,發現原來竟然你們之間有意想不到的「共同朋友」?又或者試想一下,你一生人裡認識過的人有多少?讀書時每年一班都三十人,讀了十多年書,加上同事、客戶、親戚、鄰居…其實至少都有過千人,全香港都只得十九區,跟本你每日無論你身處哪裡,至少都有幾十個認識你的人跟你在同一區出入,要碰到認識你,可以悉穿你偷情的人,有多難?
我不想當道德判官,也沒能力阻止任何人偷情,但我只想説,如果你真的要偷情,也請你認真一點,才能算是對得起「偷」這個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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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電影《地球最後的夜晚》圖片文字: 陳詠燊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