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志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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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一向都是政治冷感的人,對政治毫無認識,今天只想談談我這個小女子的志願。

這一篇,一直很想等實現後才寫出來,因為我不想空口說白話。

但,這一刻,我自覺有可能實現不了了,我的志願,是警察。

幾歲開始,我已經很想當女警,因為電視上的女警都很英勇很正義,我告訴自己:長大後,要當一個直正的人,我不要當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女子,我要當一個可以保護他人的好警察。我希望,可以合法地拿著手槍,指向每一個危害社會秩序的人,維護法紀。

長大後,發現當警察的首要條件是好體能,所以我去學跆拳,企圖改變女性化的形象,一步一步訓練體能。這就是我自小習武的原因。很多人都不相信我是會跆拳的人,甚至怎樣也想像不了我的志願竟然是警察….

日子一天一天的過,終於我長大了,長大到可以報考警察的年齡了,但現實卻不停的告訴我:現在的警察跟你想像中的不一樣了。所以,我漸漸打消這個念頭,縱使每次在街上看到警察,我仍然很尊敬很羨慕他們,能做到我夢想中的工作。

直到數月前,靈機一動,想起警隊有輔警這回事,在得到上司的批准之後,我立即報考了。我還在想,太好了!要是可以同一時間做到兩分夢寐以求的工作,我是不是太幸運了?

身邊朋友聽到我這個決定,大部份的反應都是:傻嫁咩!你而家走去做份全香港人都鬧緊既工作?好好搵咩?

我:一d 都唔好搵,做呢份工 (part time) 絕對唔會為搵錢。

……….現在的香港……欲哭無淚…..誰對誰錯,我想也不用解釋太多。你可以說警察沒有錯,但手無寸鐡的市民更加沒有錯。在我心目中,良知,才是警隊的最高存在價值,也許是我太天真吧。

我怕,到那一天,我會 turn down 那個我不知道應不應該接受的offer。

天佑香港,但願所有人都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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